中職/警告後觸身就要被趕?肯特:應給裁判判斷權

富邦悍將隊在一場亂仗中以7:3擊敗味全龍隊,然而警告後投出觸身球就要勒令退場,有4位投手因此踩到地雷,悍將先發投手肯特批評這打亂比賽節奏,今日雙方都沒有人是故意的,更建議:「裁判應該要有可以決定的權力。」

悍將與龍隊今晚在新莊棒球場之戰,4局上雙方因喊暫停的誤會發生衝突,裁判各給一次警告,之後第4局悍將的肯特、藍愷青以及第7局味全龍的林子昱、廖任磊,都因為投出觸身球被勒令退場。

「對判決比較沮喪,因為我沒有被完整解釋規則。」肯特賽後花了17分鐘跟媒體解釋當下狀況,自己不知道裁判用麥克風講的內容是警告,也不清楚丟到人會被趕出場,「裁判跟我說是特別條款,那就代表不是大家都知道。」

肯特指出當下情境不可能故意擴大衝突,「我們1:0領先又是一、二壘有人,怎麼可能故意丟人?後面滿壘,藍愷青也不可能故意丟人,還是變化球。」

肯特也說,這個規定影響到的是兩支球隊,「味全也被影響到,他們那時候只領先1分,這些觸身球都不是故意的,不是故意也要趕人嗎?這應該是可以討論的。」肯特說:「棒球打了100年,這不是合理的規定。」

訪問到尾聲,肯特也特別主動補充,「裁判對於降低衝突是做了很好的工作,那次警告後,就沒有再看到故意傷害對方的動作。」

只不過肯特也直言,後續變成一場難看的比賽,「希望聯盟回去可以好好檢視這場比賽,警告發生後,是不是要趕人出場?裁判可以有決定的權力,而不是把規則訂得這麼死,丟到就一定要出去。」

肯特說:「投手工作不是要讓對手打得舒服,還是要攻擊內角,擦到球衣也要出場,這個規則好像有點太硬了,聯盟跟球團可以把這件事情再拿出來討論。」